浙音考级中心
浙江音乐学院考级中心以普及艺术教育、赋能美育教育为宗旨,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自愿的原则开展工作。依照《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31号,2017年12月15日修订)、《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规范浙江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的通知》(浙文旅科教〔2021〕11 号)、《浙江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承办单位暂行管理规定》(浙音〔2022〕78 号)等政策法规有关精神,规范开展考级相关工作,发挥考级活动推广、组织及指导监督等职能,通过考试(测评)形式对社会人员的相关专业艺术水平进行测评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