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
时间:2022-07-04
以下考级科目相关要求,均为《浙江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系列教材》各科目考级要求,供各位考级学员及指导教师参考。
一、少儿歌唱
1.考生使用浙江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少儿声乐考级教材中规定的考级曲目参加考试,考试级别需与申报级别一致。
2.1-4级考生从所考级别的歌曲中自选两首歌曲演唱,5-9级考生分别从曲目A和曲目B中各选一首演唱。
3.考生需按所申报级别的曲目数量完整地背唱。
4.考级曲目中若为多声部歌曲,可选择高声部独立演唱;若选择演唱低声部,需提前申请自带一位歌手配合。
5.考生可自带音频伴奏或钢琴伴奏。
6.考试要求如有变化,以当年考级简章为准。
二、美声民族
1.考生使用浙江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成人声乐考级教材中规定的考级曲目参加考试,考试级别需与申报级别一致。
2.考生需从所考级别的中文或外文歌曲中自选两首歌曲演唱。
3.考生需按所申报级别的曲目完整地背唱。
4.考生可自带伴奏。
5.考试要求如有变化,以当年考级简章为准。
三、流行演唱
1.流行演唱声乐考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其中“1-4”为初级,“5-7”为中级,“8-10”为高级。
2.初级、中级考生从所考级别的曲目中自选一首演唱。
3.合格要求:读谱准确、呼气平稳、乐句连贯音准、节奏无误、对歌曲演唱情感表达正确。
4.优秀要求:音准节奏无误,演唱具有旋律性,声音表达准确,富有情感演唱。
5.高级考生从所考级别的曲目里自选两首演唱,由考官抽选一首演唱。
6.合格要求:作品演唱基本完整,中外作品咬字发音基本清晰准确,作品风格把握基本准确。
7.优秀要求:中外作品咬字发音清晰准确,歌唱基本功扎实(音准、节奏、气息),声音表现力强,作品风格把握准确。
8.考生须背谱演唱所有内容。
9.考试要求如有变化,以当年考级简章为准。
四、古筝
1.掌握古筝的结构和各部位的名称。
2.掌握正确、规范的演奏姿势和手法。
3.掌握古筝常用的D调、G调、C调、F调、A调的音位变化及各调间的关系,能独立、准确地转调、调弦。
4.掌握六大传统流派的音乐风格及特点。
5.掌握每一级别中的一首练习曲、一首传统乐曲(带*标记)和一首创作筝曲。
6.背谱完整,熟练地演奏练习曲和乐曲,有较强的音乐表现力。
五、钢琴
按要求背谱演奏教材各级别规定3项内容。
六、小提琴
1.一至四级考生从所考级别的音阶与琶音中自选一个调按谱面标示的速度、弓法、及指法演奏;五至十级考生从音阶与琶音、双音中自选一个调按谱面标示的速度、弓法、及指法演奏,音阶与琶音、双音应为同一调性。
2.考生从所考级别的曲库中自选一首练习曲、一首外国乐曲、一首中国乐曲演奏。注意音准、节奏等基本要点,并做到乐句清晰、音乐风格准确,演奏具有表现力。
3.考生需背谱演奏所有内容。
4.考试要求如有变化,以当年考级简章为准。
七、竹笛
(一)演奏提示
考级曲目共分为十级,1-3级为初级、4-7级为中级、8-10级为高级。
1.初级别要求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基本掌握对气息、手指、口舌类等基础类技术的运用,较好的掌握谱面上的节奏、音准、速度的要求,音乐处理要求对点与连线的技术运用能很好区分,注重句法的划分。
2.中级别要求演奏方法正确,掌握好各种风格性技术技巧的运用,音乐上把握句法、段落的分层处理,更多注重情感的投入,增强演奏的表达感和音乐感染力。
3.高级别要求演奏技术更加纯熟,掌握更多的高难度技术技巧,在音乐上更注重乐曲的结构性把握,分段、分层处理情感与音乐,更加注重内在音乐素养的培养与听觉审美的训练。
(二)考试说明
1.练习曲演奏:考生从所考级别的三首练习曲中自选一首演奏,要求在注意音准、节奏、速度、力度等要素的前提下,做到读谱准确到位、技巧展示顺畅、演奏方法正确并具有一定音乐性的表达。
2.乐曲演奏:考生从所考级别的乐曲中自选两首作品演奏,现场抽取一首。要求在注意音准、节奏、力度、速度等要素的前提下,做到演奏过程熟练流畅、音乐风格诠释准确、技术技巧运用娴熟、句法段落表达清晰,显示一定的音乐素养。
3.考生考试时演奏需全程背谱。考试要求最终由考级办出具细则,以当年考级简章为准。
八、二胡
1.在规定级别的练习曲和乐曲中各选一首,或选择两首乐曲考试。
2.演奏时一律背谱。
3.演奏姿势和方法正确,技能、技巧能达到曲目所规定的要求,有较扎实的基本功。
4.演奏清晰、流畅、完整,能正确表达乐曲内容,有较强的音乐表现力。
九、萨克斯
1.考生从所考级别的音阶中自选一个大调及其关系小调音阶、琶音,用连音、吐音等两种方法演奏。第八、九、十级由评委从相应等级中的七和弦模进、五声音阶、全音阶、减音阶中抽考。考生须用连音、吐音等两种方法演奏。
2.考生从所考级别的练习曲中自选一首演奏,注意音符时值、力度及连音断音等要点,做到读谱准确、呼气平稳、运舌轻巧、乐句连贯。
3.考生从所考级别的乐曲中自选一首演奏,注意音准、力度、速度及连音断音等要素,做到音乐分句清晰、音乐风格准确。
4.考生须背谱演奏所有内容。
5.考试要求如有变化,以当年考级简章为准。
十、长笛
1.考生从所考级别的音阶中自选一个大调及其关系小调,用连音、吐音两种方法演奏。第十级由评委从二十四个大小调中抽考,考生需用连音、吐音两种方法演奏。
2.考生从所考级别的练习曲中自选一首演奏,注意音符时值、力度及连音断音等要点,做到读谱准确、呼气平稳、运舌轻巧、乐句连贯。
3.考生从所考级别的乐曲中自选中国、外国作品各一首(或两首外国作品)演奏,注意音准、力度、速度及连音断音等要素,做到音乐分句清晰、音乐风格准确。
4.考生需背谱演奏所有内容。
5.考试要求如有变化,以当年考级简章为准。